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姜堰建筑设置防火门规定

出处:http://www.fanghuogongcheng.com  分类:防火防盗门技术百科  阅读:(191245)
摘要:姜堰建筑设置防火门规定

建筑设置防火门规定

1) 设置在建筑内经常有人通行处的防火门宜采用常开防火门。常开防火门应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,并应具有信号反馈的功能。

2) 除允许设置常开防火门的位置外,其他位置的防火门均应采用常闭防火门。常闭防火门应在其明显位置设置“保持防火门关闭”等提示标识。

3) 除管井检修门和住宅的户门外,防火门应具有自行关闭功能。双扇防火门应具有按顺序自行关闭的功能。

4) 除特殊情况外,防火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,防火门应能在其内外两侧手动开启。

5) 设置在建筑变形缝附近时,防火门应设置在楼层较多的一侧,并应保证防火门开启时门扇不跨越变形缝。

6) 防火门关闭后应具有防烟性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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姜堰建筑设置防火门规定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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